老人赡养以及拆迁补偿分配纠纷
更新时间:2014-02-13 13:02:10
问题描述:
1.家有一位老人需要赡养,老人膝下有三子两女,其中大儿子已经过世十年(去世时年龄44岁),大儿媳未有再婚,在家庭条件万分拮据的情况下拉扯大两个子女;现均已成人成家;二儿子(约40岁)以及三儿子(约38岁)自从成家以后均未在老家居住(二儿子以及三儿子与老人同住,大儿子分开住的),因此经常借故不在老家或者不方便之类对老人不关心照顾,还提出大嫂住在老家,可以由大嫂照顾;大嫂现身体不是很好,且无任何经济来源,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大嫂是否可以起诉两位兄弟?
2.由于老人与两个在世儿子在老家的住所即将被拆迁,请问大嫂是否有拆迁费的分配权?两个儿子儿媳以少在家住为理由,要求拆迁以后老人与大嫂同住,这样是否合理? 补充一点:老人自己还有存款,迄今为止,还能自给自足,用自己的存款生活;在劳作期间不断的帮衬两个不在家的儿子儿媳妇,提供各种柴米油盐费,但是并未给在家附近居住的大儿媳任何东西以及任何生活上可以给与的协助。请问大儿媳是否有理由拒绝老人搬过来与自己同住?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