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在河北廊坊燕郊贷款购买二手房一
更新时间:2014-02-13 09:30:46
问题描述:
去年8月份在河北廊坊燕郊贷款购买二手房一套,通过中介和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业主当时没有到场,附有委托书,委托另外一人签订合同,我交8万元定金给受托人,后来知悉委托书是造假,业主和受托人并不认识。业主和中介签有另外一份协议,业主全权委托中介卖房97万,但和我签合同是105万,受托人和中介员工认识,我一无所知。受托人从中谋取私利。中介费、咨询费、评估费、首付都已付清,邮政银行贷款至今没有批下来,变相白掏8万元,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手中有受托人收定金和业主收首付款的签字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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