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等是否要返还
更新时间:2014-02-17 07:57:55
问题描述:
我在2013年11月登记结婚,现在和男方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我和男方登记结婚后一直住在娘家并且已经同居,但是我们还没有举行结婚仪式,暂时没有去男方家里住过。现在男方提出要我返还彩礼和给我买的首饰、衣服,给我的压岁钱,以及过年过节给我家买的东西的钱等,还让我支付订婚时的酒席费用,拍的婚纱照的钱,差不多准备结婚的钱都要我承担,这个是否合理,从法律上说我应该承担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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