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担保”责任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14-02-02 19:55:34
问题描述:
张三不是杭州本地人,今年3月他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子认识了李四,李四与王五认识近两年,王五是做资金生意(俗称投资公司);张三在杭州有一个工业项目在策划,并通过李四认识了当地几个建筑公司,但都没有谈成功;今年6月张三以资金紧张为由提出用其自己使用的汽车抵押借款五万元,李四介绍王五与其认识,王五提出要李四担保签字方肯借款,一段时间后,张三又以其原来公司的汽车抵押借款五万元,也由李四提供担保、王五做放款人;李四觉得一边是租客一边是本地朋友,再说汽车抵押在那里,没有风险;后来张三说把借款都还清了,李四也没有顾及到要拿回当时有自己签字画押到担保书;今年7月张三请李四和王五吃饭,提出没有抵押物需要借款五万元,王五说只要李四签字担保就可以,但是李四当场表示以后不会再签字做担保;此后李四与张三和王五很少联系,只知道张三在委托王五办理现公司收购事宜,并承诺事成后90万元的报酬;11月24日下午张三在王五的茶室约见李四,表示很惊恐,并三次跪在李四面前请求李四在他跟王五15万元的借款中提供担保,因为张三已被王五控制住,而李四坚决表明不同意;几天之后王五电话李四,说张三的15万元借款中10万元是其担保的,李四非常愕然和惊讶;后来李四跟王五碰了头,查看了所谓的担保书,里面担保人处的签字画押的确是李四,但是里面借款人、借款金额、日期等条款都是王五书写的,王五同时表示该担保书是张三拿过去给他的,于是李四猜测是当时汽车抵押是签过的担保书没有收回而被张三重新拿过去了,但是无论如何李四是不明知的,而且该担保书上的借款日当天他们两人没有跟李四联系过;王五表示他明知这个情况,不会跟我打官司,但是现在张三联系不上,王五告知李四诉讼的话会把他作为第二被告;李四现在感觉很冤枉、很愤怒,该怎么面对这个事件?目前只能确定1这担保书证里李四的签字画押和王五的签字不是同一天,2张三已经联系不上,3张三如果真把当时李四签过的担保书重新拿过去给王五,那么24日下午无须超李四跪下请求其担保,4有可能是王五当时没有把李四签过字的两张担保书全部还给张三,而卑鄙的留了一张,5有可能是张三和王五联手黑了李四
如果到了诉讼阶段,李四该怎么为自己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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