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公司无生产许可证,组织农民生产玉米种子,造成制种农民损失,种子公司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依依据
更新时间:2014-01-27 17:15:00
问题描述:
春天,种子公司组织农民生产玉米种子,其亲种子是种子公司提供的、地块是种子公司帮助确定的、农民在制种的整个生产、管理过程中都是按着种子公司要求做的。但秋天收获的玉米种子出芽率不达标,种子公司拒收其生产的种子,使制种农民损失50余万元。农民与种子公司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纠纷出现后 ,通过种子管理部门了解到,种子公司生产的该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并且种子公司不配合当地种子管理部门的调查。
请问,种子公司无该《种子生产许可证》组织农民生产玉米种子,使制种农民损失50余万元,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其法律依据?
麻烦您给与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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