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对顶层的配电房有使用权却没有产权
更新时间:2014-02-07 19:39:32
问题描述:
最近看好一处营业用房,整个楼一共四层,四楼上面有大约200平方的配电房是空置的,开发商表示四楼的价格高是因为以后四楼顶上的配电房使用权归四楼,但是没有产权,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在拆迁的时候是不是就无法拿到这个200平米的补偿了?这个配电房是国家强制要求必须要建的,属于公摊,可实际只有四楼方便使用,所以就把这一部分的价款转嫁给四楼。如果买下来这个地方,以后遇上拆迁,配电房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是否就无法获得赔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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