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你好!我去年12月3
更新时间:2014-01-23 13:28:23
问题描述:
大律师,你好!
我去年12月30日我以儿子的名字和房地产开发商代他签了购期房合同,31日得知他无法按揭贷款,即刻与经办人提出恢复原定购人我的名字,以便按揭。要求我写申请,提供足够的恢复原名理由和依据,现经他们审查同意办理,但要收取5000元人民币手续费,房产交易中心也同意办理而一分钱也不收。他们的天价收费合法吗,他们说是公司的规定,他们的规定是不是霸王条款。另外,我儿子刚出社会工作,没能力购房和按揭还贷,他没有委托我而代他签合同,可不可以视为无效合同不予认可,请教法律如何走?我两个月的工资都没有5000元,他们改动下合同购房名字就要5000。谢谢大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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