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因一场车祸死亡,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应,请问他们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吗?还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更新时间:2014-01-18 06:45:1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妻因一场车祸死亡,遗产已在2009年经协商分割完毕,唯有留下的西部矿业公司员工在2004年集资入股49210元,当时在和孩子的姥爷姥姥协商过程中,当时孩子的姥爷姥姥从遗产中扣除了这一部分钱,将这笔资金不知陪赚情况下,转入了我女儿名下,几年后现公司要将这笔股钱退还给持股人,听说大概在45万左右,现在孩子的姥爷姥姥见钱多反悔,(当时在协商这笔股钱的时候,孩子姥爷姥姥以书面的形式将这笔股钱转入外孙女名下而且签有名字和手印,当时西矿公司就将其股份改为我女儿名下,在近几年中我女儿还得到一次万元左右的分红,现在西矿公司要退股了,怕其它继承人找麻烦,又把我女儿的名字改回她母亲的名字,非让我们在出示一份公正书,可公证处人员说不用出示,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应,西矿公司说是必须出示公正书,公正处说要是非要出示也可以必须走法律程序,从新让孩子的姥爷姥姥过来重新写一份放弃申请才给出示,可是现在孩子的姥爷姥姥看钱多了不答应要求继续分钱。)请问他们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吗?我之前手上孩子姥爷姥姥签署的转入我女儿名下的协议还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受法律保护?衷心感谢 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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