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等开庭审判的过程中又有新的要债人出现,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女方也有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4-01-28 15:02:02
问题描述:
男方与女方是恋爱关系且一直同居,女方给别人介绍说男友可以为其当事人在某所大学办一个能开快餐厅的店面,当事人将首款19000元打到女方帐户,后续男方又分向当事人拿取现金31000元,合计共拿50000元,但其快餐厅的事情未办成,钱也没有退给当事人,当事人因诈骗罪报案,现男方收押看守所,逮捕证也下来了,还没开庭审判。可是现在等开庭审判的过程中又有新的要债人出现,家里无偿还能力,现在该怎么办?诈骗来的钱是他们俩个一起花掉的,为什么现在女方可以肆无忌惮的问男方家里有这些钱呢?就上述问题,女方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女方也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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