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一切就他老三将不负责任,我是怎么想的现在的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如果老三家不赡养老人经过法律写一下以后老人的一切事和他没有关系
更新时间:2014-01-15 15:31:53
问题描述:
老人81岁有三个儿子其中大儿子53岁没有女人和孩子靠村里的补贴生活,还有三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已去世,现在的情况是老二和老三都想要这房子,但老三想要房子却不想负责任,该怎么办,前几天老人生病的医药费好不容易经过村里的调解才给老人,经过调解老三提出来两个条件一个是如果老人参与儿子们的纷争,老人的一切就他老三将不负责任,第二如果老人生病,他不在场,医药费他老三概不负责,怎么看这责任都推给了老二,我是老人的孙媳妇,是老二家的儿媳妇,我是怎么想的现在的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赡养老人是应该的,如果老三家不赡养老人经过法律写一下以后老人的一切事和他没有关系,那老二家可以独立承担,房子应该是留给老大的,但老大不能正常生活,老了总需要人照看,老人想立遗嘱意思是她走后,谁照顾老大这房子就归谁,如果兄弟姐妹都照顾那就平分,就是这个意思想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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