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未转正,主动辞职能拿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4-01-29 20:12:31
问题描述:
2013年5月8日我入职一家在广州的日资公司。但劳动合同甲方是一家叫“广州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的公司,不是我现在工作的公司。该合同上写明试用期由2013.5.8至2013.7.7 。而当时我面试该公司时被告知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而从2013.5.8工作至今,公司一直没有给我转正也没有辞退,所以我在2013.12.22递交了辞职信。因为和我交接的人一直有任务在身所以我现在也未能交接完,所以也未能走。我询问过人事,人事以“因为是我主动辞职所以一切按自动离职处理,没有赔偿”请问我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吗?另外我现在走的话能拿工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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