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打人,致人轻伤,遭人讹诈
更新时间:2014-01-15 09:39:57
问题描述:
2014年1月8日下午,当时我父亲正在坐在自家门口拿着一个长约20厘米的水果刀在刮肉,同村一村民在我们镇上饮酒后乘车到我家门口,下车后先是破口大骂,然后就扑上我父亲向头上殴打两拳,然后在场村民拉开,我父亲未还手,继而他又挣脱旁人,扑向我父亲殴打,我父亲当时手里还有刀,在反击中割伤他嘴部,伤口在嘴部一下,下巴以上,刀口长约4厘米左右,然后他把上衣脱光,见啥砸啥,见人打人,我父亲带母亲跑走躲避,事后双方都报案,他当时被送往医院,9日父亲传到乡派出所做笔录,10号父亲被送到鲁山县公安局拘留,10晚,乡派出所给出定性,我父亲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罪,然后给出7天时间自行协调,这几天母亲奔波,找人前去协商,并去医院先送去5000元医药费,他未收,13号,找我们村长前去协商,他要求赔偿他10万元,我家在农村,父母都没工作,也没外出打工,只是在家种地为生,希望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我们该怎么做,难道法律对欺负人的恶人都没办法吗?天降人祸,呼天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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