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报案立案
更新时间:2014-01-14 23:46:13
问题描述:
我是四川人,妻子是光山罗陈人,我们2003年在四川正式登记结婚,肓有一子,现年10岁,2007年,她回娘家就没再回四川,并于2007年春节与他人结婚(是否有办结婚证不详),孩子一直我自己带着,这么多年来,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联系,现在,我想去光山刑侦大队报重婚案,但是,我手上没有她重婚的实实在在的证据,但我坚信,她重婚已成实事,这种情况下,光山刑侦大队是否可接受我的报案,并立案侦查,你们是否接受这方面的委托?费用如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