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协议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4-01-11 12:06:38
问题描述:
1.我已在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上签字。但协议书上有条规定:公司付清协议中的款项后,与本人就劳动关系再无任何纠葛,本人不得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但是现在公司协议书里的赔偿款,还没给我。那么现在这么协议书是否已经具有法律效益?
2.如果没有法律效益这份协议书可以无效吗?因为这协议书上只写了我的赔偿金和加班费,和公司谈好的营养费和过节费等等的全没写在协议书上。我可以要求公司把没写在协议书里的营养费什么加在协议书里吗?{这些费用在签字前已和公司谈好了是要补给我的。但公司没写在我的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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