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房子、讨回公道
更新时间:2014-01-20 18:13:23
问题描述:
我是个残疾人又无工作,我和我丈夫都是太原市户口,我丈夫是山西省经贸学校的一名普通职工。学校分给我丈夫一套将近五十平方米的住房{福利房},房改前我们一家人和父母在一起居住。学校基建科科长沈*峰,因他弟沈*梅在太原做生意无房住,就住进了学校分给我丈夫的房子里,后来房改,科长沈*峰和会记王**到我家从我的箱子里拿走了我们的房产证《当年我因受伤,丈夫在外地》当时,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拿我们的房产证,王**说不怕,不怕学校要统一换房产证,换了马上就还给你,后来我多次问沈*峰房产证,他说没办好。因房改我们把父母留给我们的房子《在桃园南路》卖了,要买学校分给我们的房子,为了丈夫上班方便了,女儿也能在太原上学,所以,我们在太原高价租房等了四年之久,也没等到他们还给我们的房产证。当时,我女儿已超过上学年龄,不得以只好回到女儿户藉所在地晋城让女儿上了学。2008年我去太原看病,问起房子事,沈*峰说“学校”已把你们的房子卖给了他弟沈*梅了,你想要房,现在房子增值了,你给我十五万。然后,他拿出房产证让我看,我一看房产证上竟然是我丈夫的名字,还是我丈夫邓*百分百产权,他尽然隐瞒了我十多年,使我无法在太原办理社保,养老,医保,残疾等各项保险。更可恶是住了我们的房不交房钱{我们长期在外租房},还要让我们把唯一的房子低价卖给他{他说是他买的房}。至今,我们还是在外租房住。天下还有这道理。 学校电话是**;沈*峰电话**我的电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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