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您,我现在
更新时间:2014-01-02 19:56:38
问题描述:
您好,老师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您,我现在住在昆山**,我们小区地下室设有电动车充电的地方,2013年10月7日,我去开通了半年的充电业务,当时物业收了我每月30元的月租,我当时跟他们说我想一个月一个月的租,他们说没有这个先例,这样他们办起来很麻烦,免得以后每个月都要办,他们就给我说至少要开通半年,然后我就问他们 如果我用不到半年 是不是可以提前来退,他们当时同意了,现在由于我去外地上班,不再租那边的房子了 想退掉充电的业务,我拿着物业公司开具的发票,还有合同去找他们,他们说时间不到不给退,必须要用满半年,还有3个月的月租不退还给我,只能退我10块钱的保证金,请问他们这样合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