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款如何算
更新时间:2014-01-01 18:02:54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我于昨天2013.12.31日和我的原公司解除了用工合约。在公司给于的补偿款的结算上我有一点想法想问一问周老师!1.我的工资是上海市最低标准1620元一个月,由于4月份之前那的是上一年的最低标准工资1450元,那么在结算时的年平均工资是把前几个月的1450元工资再加后几个月1620元的和,在除于12个月所得出一个平均工资呢?还是以1620元为基准结算?2.由于基本每月有几个星期六的加班所以一般每月的应得工资在1900元多一点,再扣除公积金139元,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在1780元上下。3.我的主要问题是我的补偿款的计算是按我应得工资1900元为基准给我补偿款呢?还是按我每月实际收入1780元为基准给我补偿款?现在老板是按扣去我139元公积金结算方式发给我补偿款。这样算是不是对?4.再有6,7月份没有加班只拿1620元基本工资,在扣除139元公积金,我实际拿到工资1481元对不对?周老师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你帮我解答。衷心的感谢你的帮助。谢谢!我现在已经在补偿单上签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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