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订的不合理
更新时间:2013-12-31 15:56:10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这边业主买在*购买的期房,说今年10月底交房。当时先交押金1万元,随后签定合同,合同内容规定延期60天以上交房才有违约金,是每月万分之一,现在房子说要明年4月交,1月份开始每月大概50元的违约金。现在业主才发觉我们签订了个不公平的合同,现在想集体上告。请问是否有依据,赔偿金额不合理,应该按照日的万分之一到3来进行赔偿。如果上告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开放商按照常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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