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后不处理的不再行政处罚,如何申请行政复议?乙方的参与人都有相应的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3-12-23 11:14:21
问题描述:
在5月份的打架,甲方6人殴打乙方6人, 致甲方一人轻伤,2人轻微伤;乙方2人轻微伤;到目前派出所没有拘留任何人, 警察说不同意调解双方都要拘留,现在问题点是治安案件处理的时效是1个月,复杂的延长1个月, 6个月后不处理的不再行政处罚,治安管理法中有这样的规定, 现在警察说还要拘留双方是否正确? 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没有证人证明乙方的哪个人把甲方的打成轻伤的, 法院就会采用疑罪从无吗? 有的律师说这是乙方的共同犯罪,乙方的参与人都有相应的刑事责任,除非能有证据证明乙方的人中的某些人没有对甲方的轻伤有殴打行为,是这样吗?
但是是因邻里纠纷引起的, 而且双方都是各自的亲戚,警察说不能以聚众斗殴来处理的?目前警察可能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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