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MM于2011年4月20
更新时间:2013-12-22 12:47:15
问题描述:
我对MM于2011年4月20日向MM所借的参拾万无借款 做担保。如该借款方不按期还款,我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用 。担保期限:从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8有19日借款还清为止。双方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不能归还该笔借款本息,担保人从逾期之日起承担原 借款的约定利息外,另 承担该笔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止的本息总额3%月利率违约金》。就上所说至2013年11月7日起诉了,以前没向担保人要过钱现,,这和保人还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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