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孕妇补偿和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3-12-30 19:05:41
问题描述:
东莞市**村公司,公司已于12月16日停产。老板及法人代表是美国人,已逃往美国,已决定不会再经营公司。公司有约300人,公司现有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约千万,估计足够支付员工工资及补偿。还没正式宣布破产或正式被封,现已授权人员处理和发放员工工资问题,授权人员只会发放拖欠的工资不打算作补偿。问题:1.我是孕妇,已怀孕二个月,除年度经济补偿金外,是否还应发放保胎假、产假、哺乳假的相应补偿?相关的法规依据是什么?2.我第一次入厂时间为2010年3月份至2011年1月份,第二次入厂时间为2011年4月,中间间隔不足3个月,并工作至今。我的工龄怎么计算?中间离间隔不到3个月,能从第一次入厂时间计工龄吗?相关法规依据是什么?3.公司一直没为我们购买生育保险,倒闭后,生育时能享有生育保险吗?或公司应怎样对生育保险进行补偿?4.若公司授权人员只发放拖欠的工资,不进行年度经济补偿和上述补偿(若有),倒闭后,应向谁要求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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