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的仲裁时效是指?
更新时间:2013-12-19 11:49:43
问题描述:
我是2011年11月21日进入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至今没续签。2013.11.25日用书面通知我2013.12.20.合同到期终止。 我现在想要公司支付我2013.1.20--2013.12.20日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请问是不是2014.1.20日可以申请11个月、2014.2.20可以申请10个月、、这样理解对吗?谢谢!!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