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问题
更新时间:2017-04-23 08:39:53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大型酒店工作已经超过一年半了,酒店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给我购买相关保险,现在按法律规定应该是形成了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或者说是解除劳动关系。
请问?律师:
1、是否可以主张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
2、是否可以主张工作期间酒店应缴但未缴的保险费的补交?
3、酒店营业一年多以来一直都还没有营业执照,但业主姓名、各层级管理人员姓名都有,这种情况,可以提起诉讼吗?起诉对方的主体怎么确定?
4、我想请您代理诉讼,请告诉我具体代理方式和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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