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已离职员工追讨货款
更新时间:2013-12-17 00:51:07
问题描述:
股份制公司,2011年发货有款10万未追回(因为当时是公司法人电话通知,出库单签我的名字,发出的货物没有合同协议),2013年离职时跟法人提起此笔未追回货款,法人口头说未追回货款跟我无关,口头同意我离职。离职7个月后法人因突发病死亡,我向公司追讨法人个人名义的集资款10万时,新上任的股东交接工作反向我追讨2011年的货款,请问我该怎么办?我需要付责任吗?我的集资款只有法人签名没盖公司章该如何要回?(法人的儿子说不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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