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违约方呢
更新时间:2013-12-13 13:03:11
问题描述:
我承揽的工程在对方交付了工程预付款后,由于对方交付的工程款不够我购买原材料的费用,所以我自己多方筹措资金,这也导致了我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没有开工,而是延后了将近20天才开工,结果在工期交付时就延期了。
现在对方以工期延误为由造成了他的损失,现在拒付工程款,合理吗?同时对方在我方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他也没有按合同规定向我方支付任何的工程进度款,只是在合同鉴定时交了工程预付款。
我可以追究对方的这种做法是导致我工期延误的原因吗?我和对方的责任谁更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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