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是否构成误诊
更新时间:2013-12-13 15:54:11
问题描述:
确诊为小肠系膜上动脉栓塞,进行了溶栓治疗,经治疗后患者腹痛症状仍无缓解,胃肠减压出现血性体,告之医生腹痛无缓解,疼痛部位有扩大现象,并未及时采取其他措施,没有怀疑出血引起腹膜炎的可能,如确诊是腹膜炎必须剖腹探查,漏诊了这个病情。没有对患者的严重病情及时判断剖腹探查,待患者血压进行性下降,低至77/43mmHg,肠鸣音减弱,2次/分钟,双脚已冰凉,在这种病情危重情况下还询问家属是抢救还是保守治疗,一直未提出转送上级医院抢救治疗,未尽到医生救死扶伤的职责,在家属提出转院时,即不按排120急救车,也不联系上级医院,还说因路远路颠,不能保证病情危重的患者能够活着到达无锡市人民医院,当家属自行联系上120急救车时,一再要求转院时,才同意转院,更可气的是竟然在出院记录上这样写到:患者目前病情危重,外科会诊后建议手术治疗,我院无条件进行此类手术,建议转外院手术进一步治疗。惠山区人民医院延误了患者最佳的治疗时机,送至无锡市人民医院时已是弥慢性腹膜炎,最终造成患者全小肠坏死,右半结肠坏死,不得不行全小肠、右半结肠切除术,在ICU住了6天,普通病房住了25天,必须终生靠静脉肠外营养液维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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