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犯罪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3-12-12 20:54:59
问题描述:
申某、张某在火车站扒上货车,将铁路运输物资抛下列车,然后跳下列车转移赃物。二人先后盗窃作案28起,价值7235元。二人在每次盗窃之前,都向王甲和王乙(拖拉机司机)打招呼:“你们把车准备好。”申、张盗窃后,叫二王将赃物拉到销赃点销赃,每次给二王20元,二王共得320元。
[问题]二王的行为是否与申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如果是他们分别是哪一类共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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