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七月进公司的,公司月加班时
更新时间:2013-12-09 17:31:41
问题描述:
我是2012年七月进公司的,公司月加班时长都超过六十个小时,我知道这样是违法的,可我都是服从安排照常加班,2013年11月24日我有事,也经过主管的同意请了假没加班。第二天去上班时公司领导说我私自不加班【那主管竟然说当时他没听清我跟他说什么】要罚我款,叫我在罚款单上签名,我坚决不签,之后我以公司强制加班和加班超时为由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提出要求赔偿,公司因此不让我上班,请问我要不要回去上班啊?不回去上班的话到时又说我旷工或者自动离职怎么办?回去上班嘛又怕公司不给工资,请问像我这情况该怎么办?能索赔多少?麻烦各位律师大人帮帮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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