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再婚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3-12-16 18:26:5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公公要和伺候我婆婆(婆婆已去世)的小保姆结婚,而且小保姆已经离婚,公公60岁(公公属于城中村),小保姆42岁,我们做子女的觉得年龄差距太大了,要做婚前财产公证,我想问一下,如果婚前财产公证小保姆不享受我公公的婚前财产,但小保姆还年轻,如果将来小保姆生个小孩子,小孩会继承我公公的财产吗?如果我们做子女的不同意公公和小保姆再婚,但他们俩就一直在一起同居,同居多长时间法律就会认同?如果同居期间生了小孩子法律会认同吗?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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