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月份通过中介,买一套二手房当时签订的有协议
更新时间:2013-12-05 10:03:5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10月份通过中介,买一套二手房当时签订的有协议,协议写的:2013年10月10日,双方携带有效证件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我该付给房东钱都已付出,当时他收到一部分现金,另一部在房管局的监管账户上,正当过户的时候,查到我第一套房子是经济适用房,需要改成商品房房管局才可以给我过户这套房子,所以中间耽误了有一个月多的时间,前几天我这边改好,约他一块去过户,他却说我违约了耽误时间,要我拿违约金,(协议上些的是如双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逾期一日,按千分之一交违约金),
现在我该履行义务都履行,所有该交的钱,都已拿出,是房管局有这个政策,不给过户造成延期的。现在怎么办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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