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不该执行与法律代表本人吗
更新时间:2013-11-30 15:27:56
问题描述:
我本人与一个小公司(个人有限公司)因劳动纠纷而仲裁,裁决生效后我在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公司经营地址是在闸北,注册地址是在xx,所以我是在xx仲裁委申请仲裁的。也是在xx法院申请执行的。公司的法律代表人是在江苏徐州沛县**办上班的。在走法律程序这一过程中,公司法律代表人为了逃避付我工资的责任,把公司改头换面了(也就是原来的公司荡然无存了)。执行法官去公司执行时,已找不出那公司就是原来公司的证明,所以告知我执行不了。请问这样的情况,法院不可以异地执行于公司法律代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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