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轻微智障在被告陪同下撤诉符合撤诉条件吗?
更新时间:2013-11-25 09:10:15
问题描述:
原告丈夫车祸不幸死亡,获赔偿约47万全部在死者大哥手里,事发后三、四个月里,生活都处于艰难状态,原告生活不能自理,咸菜是好心邻居偶尔送的,猪肉原告手头没多少钱舍不得买,未成年养女在工厂有饭开,有时买些菜肉回家。被告律师在庭上不承认原告是死者的合法妻子,人又智障所以不具遗产继承权。养女原没办合法收养手续,但事实存在了就认了,养女与伯父即被告签了一份协议,同意伯父代保管47万。法官判死者与原告结婚证有效,智障妻有继承权。建议原告被告能否协商和解。一审几天后,可能惧怕被赶出现寄住的家及死后没人帮手埋葬,智障妻在被告及一名村官的陪同下来到茂南区法院撤诉。请问如此撤诉法律会支持吗?原告的大哥大姐竟是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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