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失致新生儿死亡硬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3-11-23 16:20:15
问题描述:
新生儿出生健康,但因医院人员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出生后第三天为新生儿洗澡时,将婴儿放入池中以后打开热水阀门放水,当时没有按规定测试水温是否适合,医务人员就离开去干别的事情,不料因水温过高导致可怜的小生命被严重烫伤,全身皮肤被烫掉、手指、脚丫坏死脱落,辗转几家医院治疗后,悲痛欲绝的父母只得选择放弃治疗,眼睁睁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离去。。。
令人寒心的是,这家医院的答复,当天值班的护理人员是临时工。又是临时工干的!!!这是负责任的解释吗?
请问,这家及其缺乏职业道德的医院应如何对家属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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