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房产有争议
更新时间:2013-11-30 07:07:54
问题描述:
我是57岁的老女人,13年前和我的老公再婚{我们都是双方离婚的}双方各自有一个女儿,房子是老公的婚前财产,但是,在2006年老公把房子同意改成我的名,{房照}由于房比较小,2007年经我们夫妻同意,把此房卖23万。后又买了一处花了42万,其中有我女儿拿了20万。房照是我的名字,当时老公身体已经多病,2009年老公决定把房子以卖的形式,卖给了我的女儿,价款30万。因为他自己的女儿对他不好,所以他决定把房子给我的女儿。考虑到办财产赠予费用大,所以办了买卖交易。也就是说42万的房子房照是我女儿的名字。{私产}在没有把房子更成我女儿名前,我们夫妻双方共同写了一份房子转让书,意思就是我们夫妻百年去逝后,此房子归我女儿所有。当时我们夫妻共同签字,按了手印。{此条还在}但是考虑到以后怕有财产纠纷,就提前办了。2013年一月我老公因病重,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在老公病达9年期间,他的女儿没来一次看他,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她都没有。我们夫妻都是企业退的,工资只能维持一般的生活费用,看病吃药的一切费用都是我女儿提供,老公病重期间,我曾经给他的女儿打了好几个电话,让她来看看即将病故的父亲,但是这个狠心的女儿,直到我老公永远的去了天堂,她也没来。但是老公去世不到一个月,他的女儿却开始来家里.我女儿单位闹,直到现在没停止,我和我的女儿都气病了,请问法官大人,我这个房子他女儿能要去么,我是否该给她所谓的她的继承部分,给她多少呢,他爸爸原来的房子小,只卖了23 万,我给了她3万。但是她还要现在的房子部分,我该真么办,请你们帮帮我,指点我谢谢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