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故意杀人那还是杀人未遂那
更新时间:2013-11-19 10:48:32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朋友下班前 有一个陈某多次给他打电话约她出去 我朋友下班后到陈某约定地的地点去 陈某在一个捷达车上 车上还有几个人是同伙也包括司机 陈某先下的车他就拽着我朋友的衣领子 说了几句 他就给了我朋友二拳 我朋友还了他二拳 没打着 陈某就冲着车上喊 你们把刀给我拿下来 杀了他 这时车上就下来几个人一个拿刀的架在我朋友的要害处脖子上 还有二个人架在他的肩膀上给我朋友一顿打然后拿刀的给我朋友连割三刀 我朋友躺在了血泼当中 他们乘车就跑了 我朋友经过抢救终于脱离了危险 但是脖子上有长达18公分 脸颊8公分的刀口 给他的家人和他带来了很大的痛苦和苦恼 我朋友还要面临第二次手术费 请问律师像他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故意杀人哪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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