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违约
更新时间:2013-11-18 17:12:00
问题描述:
我刚租房,10月20号租的房子, 1300元/月 , 押一付三, 我10月20号交的押金和一个月房租,合同上写10月27号交下季度房租
(2013.1127-2014.2.27), 延迟交房租3天的要交违约金,违约金为 月租金的200%(及2600元), 我晚交了10天,之前跟他们业务员说的时
候我就提过当时交不了,要11月15号交,业务员说给问问,实在不行让我交一部分并打欠条,后来也没给我回信,再后来他们财务给我打电
话催我,我让他们去问下业务员,财务说问问,然后就没回电话, 过两天财务又打电话,我让他去问,他还说去问问,也没回电话, 11月7号
又给我打电话交房租,我借钱在8号交的房租,期间没没有提违约金的事,17号他们财务给我打电话,让我交违约金,要不就搬家,我该怎么
办呢? 违约金要不要交?交多少?他们有权强制给我弄出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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