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打工,被网上通缉
更新时间:2013-11-18 07:34:03
问题描述:
王某的一个亲属做二手貂皮生意,雇佣王某为其发放收购貂皮大衣的广告传单。后该亲属因在A地收购赃貂被铺,王某一同被抓,该亲属称不知其收购的二手貂皮为赃物,王某对赃物之事更是完全不知情,仅负责发放传单而已。数日后两人一同取保候审,未结案。因赃物为B地管辖范围,A地转交B地公安机关处理。此时,王某已到外地打工,B地公安机关传讯其亲属后释放,该亲属继续雇佣其他人收购二手貂皮,B地公安机关通知王某家人王某必须10日内到B地,家人暂未联系上王某,10日后王某被网上通缉,请问B地公安机关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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