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前夫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11-11 20:44:02
问题描述:
三年前因前夫外遇我们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写明孩子归我抚养,前夫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前夫有固定工作,这个金额不超过当时他收入的30%,而且除了孩子的抚养费其他我都没要,他想赶快离婚所以当时对这个金额他没有提出异议。)现在前夫以单位效益不好为由想少付抚养费,据我所知,在离婚以后,他单位工资收入不及原来也是实情,而他又贷款买了房,还贷款投资了餐饮及建筑生意,他每月要付很多的利息(他的说法),所以这很多原因造成他资金紧张,他就想少付抚养费,我能起诉他按协议支付吗?根据他现在的情况,如果我起诉,而他有证据(比如他们单位财务部门的工资证明)证明他工资收入降低,而我没有证据证明他其他生意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决降低孩子的抚养费?还有如果法院判决后他拒不履行,能从他的每月工资中扣除这样强制执行吗?或者是能起诉他一次性付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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