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9年离的婚,当时离婚是
更新时间:2013-10-28 18:48:26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在2009年离的婚,当时离婚是由我去法院起诉办理的,当时是孩子归我抚养,没有经济分割,判男方给孩子抚养费每月300,有一处平房也归男方所有,但是至今男方也没给抚养费,我带孩子租房子住呢,我想请问一下当初是因为男方有暴力倾向,所以为了尽早脱离婚姻才自愿放弃房子的,现在以孩子的名义去要回房子可以吗,房子我也不要,都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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