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欠款追缴
更新时间:2013-10-25 12:52:57
问题描述:
有借款一万五千元,有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当时是口头答应两年还清,但是两年已经到期没还,和他协商承认借钱了就是说没钱还,借款人有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不在同一省份,我本人在杭州,借款人在东莞常平上班,此人户口在安徽阜阳,请问通过法律如何追回欠款,谢谢!如果上诉,费用费和律师费多少,怎么走程序,上诉地点在哪里,杭州可以吗?急盼,辛苦律师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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