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私用公章帮她盖了,单位不同意,便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2013-10-26 13:50:49
问题描述:
在职期间,同事要考特岗,需要盖用现单位公章(同意其报考),就私用公章帮她盖了,后来考取了,向单位辞职,单位不同意,并扣押了她当月的工资,她不甘心,便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拿出了当时报考特岗时的报名表,说是单位认知其报考的。而此时单位领导才得知有人私用了公章。这种情况,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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