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某水泥厂与W建筑公司签订了一
更新时间:2013-10-28 13:53:00
问题描述:
2004年,某水泥厂与W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水泥厂提供40吨水泥,单价1500元1吨,共计60000元,提货前预付20%,提货三个月内W建筑公司须付清余款,W建筑公司依合同预付20%货款后,取走了水泥,随后W建筑公司以1700元1吨的价格全部转卖给S建筑公司,试图从中牟利。但S建筑公司接货时,发现水泥质量不合格,遂拒付货款。三个月后,水泥厂催促W建筑公司支付货,W建筑公司也以水泥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水泥厂遂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问:水泥厂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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