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医院的死亡证明只有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公安局盖章的“死亡时间证明”有效没?
更新时间:2013-10-15 11:10:27
问题描述:
当事人9月24好早上八点在工作中突发脑淤血被送往医院 区医院检查为脑淤血后转院到市医院 病人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家属于24号下午和25中午 签订了两份拒绝治疗书,医生的书面意见是“建议继续治疗”。 和一份自愿出院申请后回到老家。事过很久当时人来到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他只有一份当地的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只证明当事人是在26号凌晨三点死亡 上面加盖了当地派出所的章(证明开具的时间是10月7号,并解释说死亡当时是电话通知开证明单位),他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吗?他的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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