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改判
更新时间:2013-10-11 20:43:38
问题描述:
我姐与姐夫去年九月经人民法院判离婚,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但我方没给孩子,一直由我姐一个人自己带到现在,并且在孩子的户口本所在地安排好学校上了小学一年级(孩子八岁,男孩子),现在我姐起诉要回抚养权,理由如下:1姐夫离婚后因故意伤人罪被坐牢八个月,现在放出来了(有法院的开庭笔录为证)2、姐夫名下无一套房子,在北京也没有房子,我姐有房子一套。3、姐夫在婚内就打人成性(有我姐的报警记录和看病记录为证)4、姐夫无北京市户口不可能在北京安排孩子上北京的学校(有姐夫的户口本为证)。5、我姐收入8500元,我姐夫收入8000元。经过法院开庭判决,我方却败诉了。十五日内我方再次起诉,经过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还是维持原判。为什么呀?(我姐夫现在属于无车无房的外地打工人员,而且坐过牢,为啥不能改到我姐名下呀?我姐现在还单身,在婚内也没出轨,收入稳定,一直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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