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终止和解协议吗?
更新时间:2008-03-24 10:03:52
问题描述:
甲方因感情纠纷与乙方签了一纸和解协议,
甲方在经济上给予乙方损失赔偿,限于甲方经济困难,分期付清,1/4的经额已付。
这种情况,乙方能要求终止和解协议吗?
若终止,乙方是否需要退还甲方已付的经额?此外乙方还需承担其他的赔偿吗?
具体的乙方应该怎么做?
最后想问一下,协议里写到甲乙双方感情结束,但没有涉及今后的往来,
现在甲乙之间的联系不应该属于违反协议的行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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