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共有3个儿子,我丈夫是老三。
更新时间:2013-10-01 19:34: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婆婆共有3个儿子,我丈夫是老三。早在结婚时公婆就有意向把房子留给孙子(老二的孩子是男孩,我们和老大都是女孩)2005年公公去世后我们一直与婆婆共同居住,生活开销基本由我们负担。婆婆每月有600元收入,老二替他管理。现我们准备搬走,老二陪婆婆住,房子因为缴纳供暖费的原因已经过户到二儿媳的名下,请问我们有权分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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