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的管辖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3-09-25 18:47:17
问题描述:
1,我们单位是央属事业单位,签署原人事部范本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届满正常终止,合同中没有补偿条款,是否可以不补偿?
2,若发生了劳动争议,是否应该按照合同所述,60日内到北京市人事争议委员会立案?立案审核应该依据合同类型(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以及单位的性质对吗,而不能凭“工作证明”来受理?
3,现阶段事业单位有哪些相关的法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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