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的,我们村里因为建厂
更新时间:2013-09-21 15:41:14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山西的,我们村里因为建厂先后两次对村里的耕地进行收回打乱重分,将占地补偿款按现有人口均分(嫁出去的和死去的人没有分到),嫁进来的和刚出生的则分得到,而且剩余土地也按现有人口均分,我家本六口人,因一老人去逝,两个女儿出嫁,一下被去了三口人的地和土地补偿款,而嫁出去的两个女儿在婆家却并未得到土地,请问村委会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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