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我向赵某借了11万用于装修婚房,在她的要求下给她打了借条,还款时期是2013年9月1
更新时间:2013-09-14 12:00:16
问题描述:
2011年4月,我向赵某借了11万用于装修婚房,在她的要求下给她打了借条,还款时期是2013年9月1日前。2012年2月我和赵某结婚。2013年5月,因为矛盾我和赵某婚姻出现问题,她提出只要我还了她的借款就同意离婚,我从银行中取了15万现金还给她,她说借条已经丢失,我当时也没让她打收条,只知道她隔了2天去旁边的工商银行把钱存入她的卡内,6月我和赵某协议离婚,协议中注明双方无任何债务纠纷。9月,赵某持2011年4月的借条让我还她11万,并已起诉至法院。(赵某去银行存款的时候是在一个男子王某的陪同下去的,因为赵没带身份证,当时15万是在柜台先存入王某的卡中,然后转入赵某的卡内)。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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