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1月入职这家公司的,此公司一直未给我缴纳任何的社会保险,直至2011年9月才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开始为本人缴纳了养老保险,一直缴纳到2012年9月本人离职。但本人在2012年10月因病住院,共花去医药费2W多,故申请劳动仲裁望得到赔偿,但是仲裁裁决结果是判用人单位给本人补缴2010年11月至2012年8月期间的医疗保险,而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的养老保险说是因为超过了冲裁期限,不予支持。而住院费用也不予支持,因为是离职后住院的。请问养老保险申请补缴的仲裁期限是多久,到时我还在上班,怎么仲裁,等我离职后申请仲裁到现在并没有超过一年。
你好 可以的
还没有过时效,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劳动仲裁也有时限的,一般会在6个月内结案
既然判决还没有生效,好好准备下一场官司啊,朋友